万山区首届“丹都名师”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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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3 14:58:50   

为贯彻落实《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万党发〔2016〕22号)和铜仁市万山区2017年教师节表彰大会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育事业,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专业水平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名师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示范、指导和带动作用,为我区转型崛起、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职业道德、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示范引领,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宁缺勿滥、择优选优,原则上每三年评选一次。

二、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评选名额

本次拟评选“丹都名师”10名。

四、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践行“贵州教育精神”,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师德师风、与同事关系融洽、服从上级组织安排测评满意率均达85%以上。

(二)原则上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且仍在教育教学一线岗位工作的。

(三)教风严谨,工作踏实,潜心治学,具有个性化教学特色,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得到区级及以上同行及专家认可。注重团队合作,珍视集体荣誉,群众威信高;平等对待学生和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四)教育教学质量优异。参评对象为初中、高中教师的,近三年任教过初、高中毕业班,且中考平均分超过全市平均分,高考平均分超过全省平均分。参评对象为小学教师的,2016-2017学年度任教学科统考平均分达70分以上,且名列全区前五名。参评对象为幼儿园教师的,近三年技能、教学、半日活动、玩教具等评比至少两次获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参评对象为职业学校教师的,近三年指导学生至少两次获技能大赛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参评对象为中小学艺体教师的,近三年指导学生至少两次获得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以上获奖必须是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选的。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三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负有相关责任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被召回学习培训的;因廉洁自律问题被查处的;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五、评选方式

评选实行量化评分。

六、评选程序

(一)推荐(2017年10月30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后,将评选推荐表及佐证材料报区教育局教师服务中心。

(二)评审(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25日)。区教育局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后,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量化评分,并在量化分值达60分及以上的推荐人选中提出“丹都名师”建议人选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三)公示。区委常委会通过“丹都名师”人选名单后,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区纪检(监察)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命名。经公示无异议,由区委、区政府授予铜仁市万山区“丹都名师”称号。

七、待遇

(一)本次被授予“丹都名师”称号的,由区人民政府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并由万仁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无偿捐赠新能源汽车1辆;

(二)在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评聘和干部选拔中,予以优先考虑;

(三)在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骨干教师等各类评选活动中,予以优先推荐;

(四)因城区学校相关学科教师空缺,可直接调入;其配偶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调配条件的,可随迁调入。

附件:1.铜仁市万山区“丹都名师”推荐表

http://www.law6669999.com/uploadfile/2017/1023/20171023030032545.doc

2.铜仁市万山区“丹都名师”量化评分表

http://www.law6669999.com/uploadfile/2017/1023/2017102303004490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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