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万山区体育馆、游泳馆室内外及附属工程装修、中央空调及水处理系统工程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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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1 14:29: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铜仁市万山区审计局于2013年7月至11月,对万山区体育馆、游泳馆(以下简称“两馆”)室内外及附属工程装修、中央空调及水处理系统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检查了项目概算执行、投资控制和工程建设管理等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铜仁市万山区体育馆、游泳馆室内外及附属工程装修、中央空调及水处理系统工程由万山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自筹。工程共分为四个标段实施,于2012年6月初开工,同年9月底竣工,交由铜仁市万山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运行管理。竣工验收报告表明,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该工程竣工结算送审总投资43,640,707.98元,其中:贵州淇铃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两馆”室内外装修工程30,693,730.7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建筑工程总公司负责跳台、厕所、电缆沟、化粪池等工程2,838,866.75元;铜仁市人和灯饰负责“两馆”内外灯饰、灯具、电缆安装工程1,863,553.99元;上海宏科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中央空调及恒温泳池、水处理系统设计和安装工程8,244,556.51元。经审计核实,实际投资总额34,304,478.47元,应核减工程价款9,336,229.51元(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万山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该项目的建设,专门成立建设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负责工程监管,及时筹措建设资金,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和各参建单位能够认真执行项目“四制”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概算投资,在短时间内按期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工程质量总体较好,确保了铜仁市第一届运动会的如期举办。

审计也发现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决算资料不够真实完善,部分工程内容存在着一定的质量问题,应引起重视并及时研究解决。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多计工程价款9,336,229.51元。

万山区体育馆、游泳馆室内外及附属工程装修、中央空调及水处理系统工程结算送审总投资43,640,707.98元,经审计核实,该工程存在重复计算工程量、高套单价、未按合同约定执行下浮比例等问题,审计确认的结算金额为 34,304,478.47元,共多计工程款9,336,229.51元(具体情况见附件1)。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 铜仁市万山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已按照审计处理意见,对多计的工程价款9,336,229.51元予以扣减,按审计确认金额与施工方办理了工程结算。

(二)工程存在个别地方因水管漏水造成木地板及墙面饰面材料变形,个别卫生间卫生洁具堵塞无法使用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 区政府已组织相关部门对 “两馆”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就审计所提工程质量等问题,已责成相关承建单位加以修复完善。同时要求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加强“两馆”后期运行维护管理,确保“两馆”正常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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