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陈太雄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投稿信箱:wanshanwang0@126.com      

2016-05-11 11:38:36   
铜府任〔2016〕1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陈太雄正式任铜仁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局长,任职时间从2014年12月起计算;

方洪孝正式任铜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支队长,任职时间从2014年12月起计算。

 

铜仁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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